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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拔任用干部哪些行为属于违规违纪行为?

来源:巴中人才网 时间:2017-05-08 作者:巴中人才网 浏览量:

《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:1.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;2.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,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,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;3.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、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;4.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,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;5.在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;6.泄露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考察、酝酿、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;7.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;8.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。


如果发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,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反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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